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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闯关乐翻天》组委会加盟方案

发布时间:2011-06-07 18:33:00 浏览次数:

由信阳电视台与南湾水上游乐园联合打造的我市大型水上竞技娱乐电视节目——《水上闯关乐翻天》,自2009年开播运营以来,深受我市及周边地市群众喜爱,参与选手三千多人次,分别来自周口、南阳、驻马店、安徽、浙江、广东、北京等地市,并逐渐成为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消暑游乐形式。日前,2011年度第三季《水上闯关乐翻天》电视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为做好节目,进一步提升活动质量与档次,全面提升活动品味与文化内涵。现积极对外寻求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组织,以此宣传企业,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美誉度,实现媒企联姻,合作双赢。

一、招商形式
1.独家冠名招商;
2.赞助单位招商;
3.参与单位招商;
4.现场广告位招商(包括门前大道)。
二、费用
凡参与活动的商家需支付费用若干,原则上以现金或转账为主,不收实物。并以资金到帐生效。费用如下:1.独家冠名费:10万元;2.赞助单位费用:6万元;参与单位费用:0.8万元。
三、回报
(一)独家冠名回报
1. 冠名后,活动统一为“2011年度第三季xxx杯水上闯关乐翻天”,并贯穿于活动全过程(2011年夏季三个月)。
2.电视宣传回报
(1)信阳电视公共频道和电视剧频道开辟《水上闯关乐翻天》娱乐版:“水上闯关乐翻天”,周一到周日,每晚20:30——22:30,120分钟黄金时段播出。中午《信阳电视商务频道》12:30;7:30。
(2)电视节目总片头出冠名企业形象标识及口播,片尾出字幕及标识。
(3)提供节目光盘。
3.现场宣传回报
(1)主席台背景有企业独家冠名字幕,现场免费提供场地广告位2处供冠名商使用,允许使用氢气球、彩旗等形式宣传展现冠名商企业形象。同时在南湾景区入口处提供场外拱门位置一处(设施由冠名商提供)。
(2)提供冠名企业负责人电视及活动开幕闭幕讲话及颁奖事宜。
(3)免费组织冠名企业专场活动,由企业组织15名员工参与闯关活动,在展示个人魅力的同时,可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和产品推介。
(4)冠名企业可组织5-10人拉拉队,全程参与活动组织运作。
(5)冠名企业将获得价值一万元的门票。
4.节目包装板块回报
a: 播出时右下角标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b:左飞字幕出现冠名企业LOGO领飞c: 节目预告在左面边条处出现冠名企业标志;d: 节目宣传片体现品牌 LOGO。
(二)赞助单位回报形式
1.现场回报
(1)主席台背景提供赞助单位字样。
(2)免费提供场地广告位1处供赞助单位使用,允许使用氢气球、彩旗等形式宣传展现冠名商企业形象。(广告位待冠名商选定后,先到先选)。
(3)可免费提供5人代表赞助单位参与闯关活动,可适度进行企业宣传。
2.电视宣传回报
(1)在所有《水上闯关乐翻天》节目播出过程中免费提供商业广告一个15秒(信阳电视台公共频道、电视剧频道)3个月/周期。
(2)节目片尾有赞助单位字样。
(3)提供节目光盘一份。
(4)提供价值5000元门票。
(三)参与单位回报(单位或集团专场,后附详细方案)
(1)提供活动专场,参与单位可组织15人参加闯关,展示个人才艺同时进行企业宣传。
(2)现场可提供条幅一处供宣传(只在专场时设立)。
(3)提供节目光盘一份。
(4)闯关成功提供奖品。
四、招商其他回报
1.为商家提供电视广告宣传,插播在每期电视闯关活动过程中
2.拍摄宣传
在现场拍摄过程中,主持人串词均可使用商家单位宣传语及宣传标志;
3.场地宣传
优先在比赛场内设置宣传设施;参赛场地可悬挂或展示单位企业宣传品;
4.电视宣传
电视台全程拍摄专场活动过程,免费提供录像资料;
5.电视播出宣传
信阳电视公共频道和电视剧频道开辟《水上闯关乐翻天》娱乐版:“水上闯关乐翻天”,周一到周日,每晚20:30——22:30,120分钟黄金时段播出。中午《信阳电视商务频道》12:30;7:30。
6. 接受电视采访;
7. 成为颁奖嘉宾;
8. 为商家设计包装广告、舞台背景,标明协办单位LOGO
五、现场场地(包括园区游乐设施)广告位及活动设施广告位待商家确认后再行商定。
                        

《水上闯关乐翻天》电视节目组委会
2011年4月20日